天津弘创润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电泳漆 , 酒石酸 , 钝化液
汽车行业溶剂型涂料的标准
发布时间:2017-06-16

汽车用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

1  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产品的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标志、包装和贮存等内容。

本标准适用于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产品、用于汽车表面起装饰和保护的原厂涂料。产品用于乘用车、商用车、挂车、汽车列车等。

2  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Zui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1723涂料粘度测定法

GB/T 1725 色漆、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

GB/T 1728-1979 漆膜、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

GB/T 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

GB/T 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

GB/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

GB/T 1770 涂膜、腻子膜打磨性测定法

GB/T 177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

GB/T 1865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 滤过的氙弧辐射

GB/T 3186 色漆、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

GB/T 5209 色漆和清漆 耐水性的测定 浸水法

GB/T 668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

GB/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

GB/T 6753.3 涂料贮存稳定性试验方法

GB/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

GB/T 9274-1988 色漆和清漆 耐液体介质的测定

GB/T 9276 涂层自然气候暴露试验方法

GB/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

GB/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

GB/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

GB/T 9753 色漆和清漆 杯突试验

GB/T 9754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°、60°和85°镜面光泽的测定

GB 11121 汽油机油

GB/T 13452.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

GB/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

GB 17930 车用汽油

GB/T23989 涂料耐溶剂擦拭性测定法

1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3.1  实色漆   solid color paints

不含金属、珠光等效应颜料的色漆。

3.2  底色漆   base coats

表面需涂装罩光清漆的色漆。

3.3  本色面漆solid color paints/monocoats

表面不需涂装罩光清漆的实色漆。

3.4  中涂漆primer surfacer

多层涂装时,施涂于底涂层和面涂层之间的色漆。

3.5  罩光清漆clear coat

涂于底色漆和面漆之上形成保护装饰涂层的清漆。

3.6  施工固体分 appication solid

涂料在施工应用状态下的重量固体分。

4  分类

本标准将汽车用高固体分溶剂型涂料分为中涂漆,面漆。其中面漆分为本色面漆,实色底色漆,金属底色漆和罩光清漆。

5  要求

产品应符合表1的要求。

表1  汽车用高固体分溶剂型中涂漆和面漆产品要求

 

注:1)佛罗里达户外曝晒实验结果可作为本标准等效参考依据。

6  试验方法

6.1 取样

产品按GB/T 3186的规定取样,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。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。

6.2  试验环境

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/T 9278的规定。

6.3  试验样板的制备

实验样板采用复合涂层,复合涂层包括电泳漆+中涂+单色面漆或电泳漆+中涂+色漆+清漆,复合涂层膜厚90~110μm。涂层膜厚按照GB/T 13452.2检测

6.4  操作方法

6.4.1  一般规定

所用试剂均为化学纯以上,所用水均为符合GB/T 6682规定的三级水,试验用溶液在试验前预先调整到试验温度。

6.4.2  在容器中状态

打开容器,用调刀或搅棒搅拌,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,若经搅拌易于混合均匀,则评为“搅拌后均匀”。

6.4.3  贮存稳定性

将约0.5L的样品装入合适的塑料或玻璃容器中,瓶内留有约10%的空间,密封后放入(50±2)℃恒温干燥箱中保持7天或在(60±2)℃恒温干燥箱中保持16小时后取出在(23±2)℃下放置3h,按6.4.2检查“在容器中状态”,并按照GB/T 6753.3的要求测定粘度。如果贮存后试验结果与贮存前无明显差异,则评为“无异常”;粘度变化与贮存前差异≤30%,则评为“合格”。

6.4.4  施工固体分

按GB/T 1725规定进行检测。

6.4.5  烘干条件

按GB/T 1728-1979规定进行。其中表干按乙法进行,实干(包括烘干)按甲法进行。

6.4.6  打磨性

按GB/T 1770规定进行。选用300号水砂纸进行湿磨。

6.4.7  耐二甲苯擦拭

按照GB/T23989的要求,擦拭25次,目测涂膜不咬起、不渗色。

6.4.8  涂膜外观

样板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,如果涂膜均匀,无流挂、发花、针孔、开裂、和剥落等涂膜病态,则评为“正常”。

6.4.9  划格试验

按GB/T 9286规定进行。

6.4.10  耐冲击性

按GB/T 1732规定进行。

6.4.11  涂膜硬度

按GB/T 6739规定进行。铅笔为中华牌101绘图铅笔。

6.4.12  光泽(20°)

按GB/T 9754规定进行。

6.4.13  杯突试验

按照GB/T9753规定进行。

6.4.14  鲜映性

用多功能橘皮仪测定,重复测定五次,取平均值作为结果。

6.4.15  耐温变性;

按6.3.2.2规定制备好涂膜后,将3块试板放入(-40±2)℃低温箱中1h,取出放入(60±2)℃烘箱箱中1h,此为一循环。重复8次循环后,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,如3块试板中有2块未出现起泡、开裂、剥落等涂膜病态现象,但允许出现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,则评为“无异常”。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/T 1766进行描述。

6.4.16  耐水性

按GB/T 5209的规定进行。浸入符合GB/T5209标准规定的水中240h, 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,如3块试板中有2块未出现起泡、起皱、剥落等涂膜病态现象,但允许出现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,则评为“无异常”。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/T 1766进行描述。

6.4.17  耐酸性

按GB/T 9274-1988中甲法的规定进行。浸入0.05mol/L的H2SO4溶液中48h, 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,如3块试板中有2块未出现起泡、起皱、剥落等涂膜病态现象,但允许出现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,则评为“无异常”。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/T 1766进行描述。

6.4.18  耐碱性

按GB/T 9274-1988中甲法的规定进行。浸入0.1 mol/L的NaOH溶液中48h, 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,如3块试板中有2块未出现起泡、起皱、剥落等涂膜病态现象,但允许出现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,则评为“无异常”。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/T1766进行描述。

6.4.19  耐油性

按GB/T 9274-1988中甲法的规定进行。浸入符合GB 11121规定的SE 15W-40机油中48h ,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,如3块试板中有2块未出现起泡、起皱、剥落等涂膜病态现象,但允许出现轻微变色和轻微光泽变化,则评为“无异常”。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/T 1766进行描述。

6.4.20  耐汽油性

按GB/T 9274-1988中甲法的规定进行。浸入符合GB 17930规定的92号汽油中4h,在散射日光下目视观察,如3块试板中有2块未出现起泡、起皱、剥落等涂膜病态现象,也未出现明显变色和明显光泽变化,则评为“无异常”。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/T1766进行描述。

6.4.21  耐盐雾性

按GB/T 1771的规定进行。

6.4.22  耐湿热性

按GB/T 1740的规定进行。如出现起泡、生锈、开裂和变色等涂膜病态现象,按GB/T 1766进行描述。

6.4.23  耐人工气候老化性

按GB/T 1865的规定进行。如出现粉化、起泡、脱落、开裂、变色和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,按GB/T 1766进行描述。

6.4.24  户外暴晒

按GB/T 9276的规定进行。如出现粉化、起泡、脱落、开裂、变色和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,按GB/T1766进行描述。

7  检验规则

7.1 检验分类

7.1.1  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7.1.2  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在容器中状态、干燥时间、打磨性、划格试验、耐冲击性、铅笔硬度、光泽。

7.1.3  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。在正常生产情况下,贮存稳定性、杯突试验、鲜映性、耐温变性、耐水性、耐酸性、耐碱性、耐油性、耐汽油性每半年至少检验一次,耐盐雾性、耐湿热性每年检验一次,耐人工气候老化性在首次认可中检验或根据与客户协商。

7.2  检验结果的判定

7.2.1  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/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。

7.2.2  应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,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。

8  标志、包装和贮存

8.1 标志 

按GB/T 9750的规定进行。

8.2  包装

按GB/T 13491中一级包装要求的规定进行。

8.3  贮存

产品贮存时应保证通风、干燥、避光,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,远离热源。产品应根据类型定出贮存期,并在包装标志上明示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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